内容
(本文作者: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沈爱宗) 现代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迅猛,知识更新加速,人才培养仅靠在校教育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需要,而要依赖终生教育。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将医学教育分为学校基础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ContinuingMedical Education, CME)三个阶段,继续教育是继基础教育、毕业后教育之后,以“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更新教育,是终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常重视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卫生部于1996年6月即成立了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和人事部于2000年12月联合颁布了《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2007 年7月卫生部又颁布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对继续教育学分的类别、获得方式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对包括医学、药学、护理、医技等包括在内的全体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都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本研究主要调查某三甲医院药学人员对《办法》中继续教育基本知识的认知情况与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态度,以期为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一、资料与方法 1. 研究工具 领会《办法》主要精神实质,自行编制一份结构式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者一般人口社会学信息、继续教育学分获得的基本知识、对继续教育的态度等三方面内容。 2. 研究对象 该院药剂科全体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 调查方法 利用科会时机进行调查。调查前,将调查目的、意义、填表注意事项进行宣教,打消顾虑,如实填写,现场回收调查表。 4. 数据录入与分析 运用SPSS 15. 0软件录入和处理数据。 二、结果 发放调查表79份,回收有效调查表67份,实际回收率为84. 8%。 1. 一般人口社会学特征 在被调查的药学人员中,高级职称17 人(占25. 37% ) ,中级职称23人(占34. 33% ) ,初级职称27人(占40. 30% ) ;工作年限≤5年17人(占25.37% ) ,工作年限5~10年(包括10年) 5人(占7.46% ) ,工作年限10 ~15 年(包括15 年) 15 人(占22. 39% ) ,工作年限15~20年(包括20年) 7人(占10. 45% ) ,工作年限20~25年(包括25年) 9人(占13. 43% ) ,工作年限25~30年(包括20年) 7人(占10. 45% ) ,工作年限 0年7人(占10. 45% ) ;药学专业54人(占80. 60% ) ,中药专业13 人(占19.40% ) ;药品调剂部门44人(占65. 67%) ,药品供应部门4人(占5. 97% ) ,制剂部门5人(占7. 46%) ,药检部门2人(占2. 99% ) ,血药浓度监测部门2人(占2. 99% ) ,临床药学部门4人(占5. 97% ) ,制剂研究部门1人(占1. 49%) ,药品信息部门1人(占1. 49% ) ,行政管理部门4人(占5. 97% ) 。 2. 认知情况 (1) 学分标准认知情况 了解该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办法》中学分标准、学分分类的认知情况。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要求每年获得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国家级或省级Ⅰ类学分5~10 分, Ⅱ类学分15~20 分, 5年内需获得国家级继教Ⅰ类学分≥10分。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获得继续教育学分Ⅱ类学分≥20分。从表1可见,该院大部分药学人员知晓自己职称的继续学分标准,但也有15%左右的药学人员对继续学分标准不是很清楚。对于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能否可以替代的问题上, 88. 06%被调查对象认为不能替代, 11. 94%则选择了错误答案。
(2)学分获得途径 按照《办法》规定,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发表论文、科技成果、科研立项、自学或学术推广项目等均可获得继续教育学分。从表2调查结果可见,对于一些常规继教项目能正确选择的比例较高,而象推广项目等开展较少的继教活动选择正确率不高。 (3)学分等级分类 按照《办法》规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调查药学人员对学分分类的了解情况,对于一些如推广项目、科研立项等分类还不太明确,有些知识比较匮乏。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是否可以相互替代方面也有少数人员不清楚。结果见表3和表4。
3.学习态度 对科室举行继续教育的学习周期、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授课方式、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调查。61. 19%人员希望1个月能开展1次学习活动; 70. 15%人员希望提供医药相关知识培训; 65.67%人员希望集中授课; 59. 70%人员提倡开展基于问题互动式的教学( PBL ) ; 82. 09%认为中、西专业的药学人员应合、分结合进行教学; 59. 70%希望从院内邀请临床主任来讲课, 56. 72%希望从院外邀请专家, 53. 73%表示可不拘泥条件,有能力、兴趣和专长的药师均可为大家讲课; 74. 63%希望科室定期举办各种学术讲座, 73. 13%希望定期外派学习新技术、新方法,结果详见表5。 表5 药学人员对继续教育的态度( n = 67)
三、讨论 1.药学服务是医院四大技术支持系统之一。药学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直接或间接影响着药物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 ,提高药学人员专业素质是很有必要的现实问题。随着医药改革向纵深发展,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变势在必行,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已成为现代药学的发展趋势。这给医院药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医院药师只有不断扩大知识面,掌握专业发展最新动态,调整知识结构,密切联系临床,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坚持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是医院药师不断更新知识的重要途径。 2.了解广大员工对《办法》等法规文件的理解、认知程度,对进一步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该院教育职能部门和药剂科对继续教育的法规文件均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宣传、贯彻,但从调查结果来看,仍有部分人员对内容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学分分类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因此,持续开展宣传培训,提高药学人员对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有助于此项工作有序、高效的持续进行。 3.继续教育是全员参与的终身教育,也是一项业余教育。不同的教育周期、教育形式、讲课题材、授课者水平等都会对教育效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了解员工心中所想,内容适宜,采取大家可接受的、能产生共鸣的形式,激发大家学习热情,才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4.继续教育内容要有关联性、发展连续性和业务标准的一致性,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为据点和以问题为基础安排教育内容。药学继续教育不但要重视药学的新颖性和复杂性,更要重视药师日常遇到的实践的、社会的、经济的、法规的、管理的、伦理的以及与多学科合作的问题。药学继续教育应符合临床对药师的要求,而不只是符合单纯的药学要求。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如定期的专题学术讲座;尝试开展PBL教学;开设网上课堂,使得“全天候”的学习方式和现代远程教育得以实现;也可采用其他方式,如短期进修、参观学习、开展实验教学以及自学等。总之,继续教育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务求实效。 5.继续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通过药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专业素质,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跟上和推动药学学科的发展,这是药学继续教育的使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