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的管理与护理特点
发布日期
2008/11/12 14:23:15
关键字
流浪精神病精神病护理
来源
《中国民康医学》2008年第17期
分类
临床护理交流
内容
(本文作者:武汉市武东医院 贺楚梅) 精神病患者如果得不到及时合理的治疗,往往病情恶化,流入社会。他们有的与家人、朋友或单位失去联系,对他人和社会构成了严重危害,随着国家新的《救助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他们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我院作为以精神科专科为主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此类患者的收治任务。本文对该类患者的临床特点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流浪精神病患者的临床护理工作,并为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 1 对象 流浪组:为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在我院住院治疗的128例流浪精神病患者,男56例、女72例,其中以无名氏入院81例,年龄20~68岁,多数年龄不详,绝大多数为外地人。按CCMD - Ⅲ诊断标准诊断如下:精神分裂症68例,分裂样精神病30例,精神发育迟滞20例,应激障碍6例,躁狂发作5例。非流浪组:随机抽取同期在我院首次住院治疗的128例一般精神病患者,男60 例、女68 例,平均( 38. 79 ±13. 84)岁。诊断为精神分裂症70例,分裂样精神病23例,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5例,精神发育迟滞5例,躁狂发作、抑郁发作、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甲亢所致精神障碍、应激障碍各3例。 1. 2 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逐项记录患者的一般资料,入出院方式,入院时躯体情况,入院时临床表现,入院时合作及自理能力。 1. 3 统计分析 采用SPSS 11软件作t检验、x*2 检验。 2 结果 2. 1 入出院方式比较 绝大多数流浪精神病患者在流浪时被市民报警, 110出警时怀疑其为精神病患者而送入我院82例,因流浪精神病患者在街头病倒市民报案送入我院30例,流浪精神病患者因躯体疾病被送入综合医院,综合医院认为其有精神症状而要求警察送入我院16例,流浪精神病患者入院时送入者只能提供当时情况,不能提供详细病史,多缺乏基本的资料,如姓名、年龄、住址等,也缺乏既往的资料,如性格、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既往疾病及治疗情况等。 3 讨论 流浪精神病患者的家属、社会支持较少,而他们在城市中流浪,对城市的管理和社会治安可能带来很大危害,合并躯体疾病比普通患者多,本研究显示流浪精神病患者的临床特点与普通住院患者有诸多不同,对此类患者的护理管理应针对此类患者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 1 入科安置及护理 流浪精神病患者由于长期无人照料,都是蓬头垢面,衣不遮体,精神病症状较重,因此入院时首先要做好患者的个人卫生处理,检查患者有无皮肤破损或感染,作好处理防止并发其它疾病,作好护理记录,避免患者家属来院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入院时有冲动,伤人,违反社会治安等行为者严防自伤、伤人、毁物,必要时给予约束,遵医嘱给予注射用抗精神病药并特别注意用药后的不良反应,拒食、生活自理能力差时,给予喂饭,支持疗法。 3. 2 重视躯体状况的检查和消毒隔离 流浪精神病患者因长期在外流浪,饮食、睡眠等基本生活无保障,他们中合并各种躯体疾病显著高于非流浪组,与陈贻华等研究一致,他们多来自农村或外省,入院大都无法进行有效的交流。有的对医生的提问不给予任何回答,根本无法进行交谈,言语沟通十分困难,这样一来患者的病情无法了解,其中某些躯体疾患对其生命安全存在潜在危险,对抗精神病药的使用有较大的影响,如感染、骨折、内出血、内脏疾病等;有些则对他人有传染性,容易引起院内感染。因此在流浪精神病患者入院后及时全面检查患者躯体状况,及时完成各项辅助检查显得尤为重要。遵医嘱给予抗感染治疗,严格按疾病分类管理要求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3. 3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流浪精神病患者入院时生活自理能力显著低于一般住院患者,反映了其他护理工作要比普通患者重,因此,对流浪精神病患者应多指导,并督促他们学会自行料理个人卫生,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 3. 4 加强心理护理做好出院指导 流浪精神病患者没有监护人,此类患者多无家属照料,缺乏亲人关怀,由于他们特殊的经历,无论身体还是精神均受到较普通精神病患者更多的创伤。因此更需要医护人员给予更多的同情、关怀和照顾,不能歧视他们,不仅用药物治疗控制其精神症状,更要使他们精神得到安慰和鼓励,以增强药物治疗的效果。促使他们早日康复,重返社会。 3. 5 病房管理 流浪精神病患者治疗及病房管理难度较大,部分患者属于精神发育迟滞或丧失语言功能而不能讲出家庭住址,大量患者因此滞留医院,给医院的正常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影响,另一个问题就是由于患者多,合并躯体病较多,治疗花费较大,根据规定这部分费用半年甚至1年才能到民政局结算。这给医院带来了一些资金周转问题。全社会应加强对流浪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使患者能从政府、家庭、朋友和同事等处获得物质和精神支持,减少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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