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新疆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
新卫传发【2009】5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人事部门,大专院校,中央驻疆单位,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证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09年度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实施

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由自治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考务工作由各地、州、市卫生局受理。

二、报考对象

凡申报评审2009年度自治区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未列入全国统一考试的各卫生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试语种、级别及专业设置

(一)本次考试试卷设汉文和维吾尔文两种文字。

(二)本次考试设副高级及部分专业中、初级三个级别。

(三)本次考试维吾尔医学类设维吾尔医学(中级、副高级)和维吾尔药学(初级、中级、副高级)两个专业的考试。

(四)考试专业设置及代码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即日起开始报名。各医疗卫生单位受理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各地、州、市卫生局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自治区卫生专业考试中心接收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4月28日。报名信息审核提交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信息。

(二)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报名时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盖章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五、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9年6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为:

上午 专业基础 9:00—11:00

下午 专业知识 14:00—16:00

六、收费标准

按照新计价费[2001]160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目70元,其中50元上缴自治区卫生厅,用于出题印卷和考试组织方面的开支。

各地、州、市卫生局要认真做好各项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 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科目设置表.doc

2、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考试报名表.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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