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政策解读:为什么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怎样做好这项工作?
内容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准予注册并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是指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注册2个及以上的执业地点,并在上述执业地点按照所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医师多地点执业对于更好地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提高基层医院诊疗技术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医师从事诊疗活动往往涉及各临床科室的配合和技术支撑,异地执业特别是开展复杂诊疗技术,容易引发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医院人事制度的改革。

开展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工作,必须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框架下,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实施。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地点执业管理制度,并对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使这一制度真正成为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的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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